转运司的历史概念转运宋代地方(转运司是干什么的)
宋朝时期转运使是怎样的官职?职责是什么?
宋太宗时﹐为削夺节度使的权力﹐于各路设转运使﹐称“某路诸州水陆转运使”﹐其官衙称“转运使司”﹐俗称“漕司”。转运使除掌握一路或数路财赋外﹐还兼领考察地方官吏﹑维持治安﹑清点刑狱﹑举贤荐能等职责。
大、小使臣都由三班院统辖。徽宗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,其他武官都改称“大夫”或“郎”,唯有使臣依旧不改。宋高宗时重定武阶,其中小使臣八阶,大使臣两阶。
转运使除掌握一路或数路财赋外﹐还兼领考察地方官吏﹑维持治安﹑清点刑狱﹑举贤荐能等职责。宋真宗景德四年(1007)以前﹐转运使职掌扩大事实上已成为一路之最高行政长官。
漕运司到底是什么职位?
漕运的组织与管理:在中间位置,初置京畿都漕运司,以漕运使主之。后废漕运使,置漕运府总兵官。景泰二年(1451)始设漕运总督,与总兵官同理漕政。
屯田司,掌天下屯田及在京文武guanyuan之职田、诸司官署公田的配给。虞部司,掌苑囿、山泽草木以及百官蕃客菜蔬薪炭的供给和畋猎之事。水部司,管理河流过渡、船舻、沟渠桥梁、堤堰、沟洫的修缮沟通,以及渔捕、漕运诸事。
转运使,官名。中国唐代以后各王朝主管运输事务的中间位置或地方官职。首见于唐。唐玄宗开元二年(714),置水陆转运使,掌洛阳、长安间粮食运输事务。十八年(730),置江淮转运使,掌东南各道水陆转运。
宋代路制:宋代统治者在地方行政制度上的高明设计
宋朝官制,以元丰改制为界限,改制前、后各为一阶段,南宋又为一大阶段。以下是我为各位整理的古时候宋朝官制的详尽解读,愿家人们喜欢!!! 宋朝官制之中间位置官 宋朝中间位置机构可分为行政、 军事 、财政、司法监察和为皇室服务的机构等五个系统。
综上所述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:秦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郡县制,隋至宋辽金时期的道路制,元到现在的行省(省)制。中间位置之下的行政区划,其目的在于方便统治者的统治与管理。
宋代府、州、军、监是同级的地方行政机构。知府就是(权)知某府事的简称。北宋初期一般二品以上朝官充任。法律根据:《中华人民兵役法》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。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。
宋朝体制的主要特征是专制主义中间位置集权的加强,展现在职官制度上,有五大特点,即中间位置集权、皇帝集权、百官权力分散、重文轻武和军事上内重外轻。
宋朝的相权大幅萎缩,仅负责行政职能。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,掌文武大权。又设盐铁、户部、度支三司,主管财政大权,号称计省。这样三司、宰执、枢密使三权相互制衡,因此削弱了相权,加强了。
路的建置是根据元丰时设置的23路,加上徽宗崇宁时重设的京畿路,共二十四路。宋代的地方行政单位名称是特别复杂的,路。。。乡、里固然没有正式的政权jiguan,不过宋代统治者依靠乡间地主,统治和控制广大农民。
北宋设置的通判和转运史是什么
通判是“通判州事”或“知事通判”的省称。宋初,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,防止知州职权过重,专擅作大,宋太祖创设“通判”一职。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,辅佐郡政,可看成是知州副职,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。
”通判还有一个职责,监督州府guanyuan(包括知州)。 转运使是中国唐代以后各王朝主管运输事务的中间位置或地方官职,最初设立于唐朝。宋太宗时于各路设转运使,称某路诸州水陆转运使,其官衙称转运使司,俗称漕司。
转运使除掌握一路或数路财赋外﹐还兼领考察地方官吏﹑维持治安﹑清点刑狱﹑举贤荐能等职责。宋真宗景德四年(1007)以前﹐转运使职掌扩大事实上已成为一路之最高行政长官。
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务 必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,通判之名,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。通判的差选,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,后改由转运使、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。
到了宋代,宋代总体还是“袭唐制”,不过为了解决藩镇问题,进行了一系列改革。节度使仍然是地方武官的最gaoguan职,不过在权力上受到很大限制。宋代官制上,地方行政最高长官为通判,主管民政和司法,另设转运使一职,负责财政。
宋太宗时﹐为削夺节度使的权力﹐于各路设转运使﹐称“某路诸州水陆转运使”﹐其官衙称“转运使司”﹐俗称“漕司”。转运使除掌握一路或数路财赋外﹐还兼领考察地方官吏﹑维持治安﹑清点刑狱﹑举贤荐能等职责。
宋太宗在各路设置转运使,称为庐州水陆使,其官名为云思,俗称曹思。除了掌握一条路或几条路的财富外,转运司还负责调查地方guanyuan,维护社会秩序,统计监狱,推荐人才。
设转运使是为了收缴地方财富,防止将领蓄养私家军,进一步控制部落的后勤保障,有钱才能养兵,收缴岁赋,使得地方节度使无法养兵。设立通判,监督各州的知州,及地方财政收支,对地方行政加以监察。
在宋朝 路这个行政单位有什么含义
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,大体上是两级制,即府、州、军、监为一级,县为一级。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间位置官吏派出任“知XX事”,高档官吏则称“判XX事”。以州为基准单位,多称“知X州军州事”。
路,是宋元的域名,宋代的路等同于明清的省,元代的路等同于明清的府。唐代中叶以后,道名存实亡,固然其管辖下的很多地方都称道,但道体系的行政区划却鸡飞狗跳。宋代最高的行政区划是“路”,路类似于唐代的“道”。
宋朝虽有“路”级的行政单位,但始终没有设立过一个“扬州路”。辛弃疾词中的“烽火扬州路”之“路”,只能是“道路” 。 元置“扬州路”,今江苏江的北边沿江一带及安徽淮泗道东南部地,治江都,今江苏江都县治。
宋朝: 路,长官称安抚使;府,长官称知府;州(与府同级),长官称知州;县,长官称知县。--重要之地如宋四京,长官为留守。
宋代地方监察区(后来也变成行政区)不使用“道”而改用“路”,字不同而义相通。但北方的辽朝却因循唐朝旧制仍使用“道”作为一级行政区划。
路是宋元时代的行政的基本单位,始于宋代。宋代的路等同于明清的行省,元代的路等同于明清的府。一般而讲,新的朝代都会在前朝的基础上对于一些制度进行革新。
可通融转运司苗税及钱斛之义
可通融转运司苗税及钱斛,就便转易者,亦许兑换。仍以见钱,依陕西青苗钱例,愿预借者给之。随税输纳斛斗,半为夏料,半为秋料。内有请本色或纳时价贵愿纳钱者,皆从其便。如遇灾伤,许展至次料丰熟日纳。
今欲以常平广惠仓见在斛斗,遇贵量减市价粜,遇贱量增市价籴,其可以计会转司用苗税及钱斛就便转易者,亦许兑换。仍以见钱。
乞募耆长、户长及役人切记不可过减者悉复旧额,约募钱足用,其宽剩止留二分。
特指俸钱和禄米_薪俸。拼音是:qiánhú。结构是:钱(左右结构)斛(左右结构)。注音是:ㄑ一ㄢ_ㄏㄨ_。钱斛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,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:引证解释【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】⒈钱财和食粮。
从此,每一年运送谷物有时能够达到一百多万斛,没有一斗一升在水中沉没。 刘晏在扬子此处地方造船。 每造一艘船,付给一千缗钱。 有的人讲,“造一艘船的费用实际还用不了一半,浪费的钱财太多了”。刘晏说:“并非这样。
《野老歌/山农词》的全文点此查看《野老歌/山农词》的详细内容老农家贫在山住,耕种山田三四亩。苗疏税多不得食,输入官仓化为土。岁暮锄犁傍空室,呼儿登山收橡实。西江贾客珠百斛,船中养犬长食肉。